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6-05-25
主要职能:
1、承担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的工作。 2、指导、监督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针政策的落实。 3、组织拟订全县农村林业发展、林业要素市场、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。 4、指导全县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、流转及林权管理。 5、组织实施并监督管理全县林权登记、发证工作。 6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联系电话:0745-52225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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